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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者、機關管理者、資料提供者,依不同角色權限進行資料標準上架、下架、審核。欲成為資料提供者需由機關管理者指派;欲成為機關管理者則需提交申請單由系統管理者授權。

(1) 申請成為資料提供者

(1) 申請者需具「我的E政府」公務帳號。
(2) 若貴單位已有機關管理者,請機關管理者至後臺「權限管理>帳號管理頁面」設定人員為資料提供者。
(3) 若貴單位尚無機關管理者,請先向系統管理者申請機關管理者權限。

(2) 申請成為機關管理者

(1) 申請者需具「我的E政府」公務帳號。
(2) 不具後臺權限者,請填妥掃描「政府資料標準平臺機關管理者申請表」寄至客服信箱。
(3) 已具後臺權限者,則至後臺「權限管理>申請權限頁面」填妥資料,掃描上傳申請表。
(4) 申請表資料檢查無誤後,由系統管理者設定權限,並E-mail通知申請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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